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委托监测服务
(2)项目编号: DFCG2019051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4.1、根据园区管理机构委托或地方环保部门共同委托,在接到园区派发的企业废气排放监测任务后,在1至3个自然日内,完成企业基础资料搜集、必要的现场提前踏勘、采样仪器设备准备、工作人员调度安排等准备工作,在园区工作人员或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园区监督性质的监测,出具监测报告的形式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为监督性监测、跟踪监测或应急监测等。建议中标单位中标后,可在园区的协助下,首先对所有企业的污染源、排气筒、厂界地貌条件等现状做一个摸底调查或统计,便于快速、及时响应任务需求。
4.2、接到园区派发任务后,结合天气、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及时组织相关设备和人员,现场同时开展企业的固定污染源排放监测和企业厂界排放监测。待监测企业具体的排气筒、厂界的监测因子,将根据企业的排污许可、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特征污染物、监测条件等情况,在派发任务前园区将与中标单位充分沟通,明确监测内容。
4.3、园区开展监督性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目的是为了监管企业的排放行为、规范企业的废气治理工作、抽查抽测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因此形式上属于飞行监测,事先不告知企业,具体进场时间仅中标单位提前知晓。因此,中标单位要具备能迅速、及时响应园区委托需求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恪守监测机构工作准则,严格、规范开展取样、存样、分析工作,严禁事先与企业互通信息。一经发现,将立即中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4.4、根据园区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实际,主要包括具备生产条件的20家化工生产企业、3家非化工企业、7家基础设施配套企业,具体见招标文件附表。
注:本单位无相关资质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的,可以经招标人同意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
(5)资金来源: 自筹
(6)采购预算: 约50万元
(7)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8)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省、市、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实施方案》中化工园区整治提升环境绩效评价指标要求)。
(9)项目地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内。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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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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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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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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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委托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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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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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取得环境检测人员上岗证;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外地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户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209820531010000093921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特别提醒: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到账情况中查看,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www.dfzbcg.gov.cn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 0515—83927236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1 月 20 日至2019年11月27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在第一次公开招标后,报名人数不满足三家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直接转为非招标采购方式。报名单位为两家的转为竞争性谈判、报名单位只有一家单位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dfweb/)上发布
十二、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9年 12月 12 日 9:00 时- 9:30 时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 12日 9 时 30 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 一 室(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口西150米,大丰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
十三、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招 标 人: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 址:盐城市大丰港区
联 系 人:高翔
电 话:1529536211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18幢104号
联 系 人:杨友龙
电 话:1396209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