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关于对招标采购类项目评审
公开征集评委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实我市政府采购评委库,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大丰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类项目评审评委,现公告如下:
一、评委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政府货物及服务采购;
(三)了解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后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在职和退休人员。
对达不到上述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货物和服务采购的,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经审核后,可认定为评审专家。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4、解答涉及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接受我办的相关考核管理,任前的考察和定期的培训。 三、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类别
详见附件1
四、评审专家征集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按本通知要求填写《大丰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以上均为复印件,在电话通知岗前培训时需带原件审核。
五、其他要求
欢迎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
地点: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人:晁海鹏 联系电话:83927231
大 丰 市 财 政 局
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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