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鼎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2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大政服备[2024]363号)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鼎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内的货物采购供应、安装、调试以及手续办理事项,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1197.54 万元。
2.3交货或项目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
2.4交货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运营维保期要求:不少于 1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本项目安装如涉及到施工资质管理的,安装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类别、等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安装资质,须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单位,且在安装前将安装单位相关资质材料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投标时不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安装如涉及到施工资质管理的,安装等专业工程施工负责人: 必须是施工单位专业人员,具有相应专业等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时不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 货物要求/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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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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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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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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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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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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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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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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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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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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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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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证书一致(如企业更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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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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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签署规定、正本投标材料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投标人的签署和章印必须直接签署、盖章,不得复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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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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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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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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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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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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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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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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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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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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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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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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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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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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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人须知 6.5无效标书条款”的第(8)、(9)、(16)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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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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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6.5无效标书条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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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评审(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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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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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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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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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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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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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7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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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6%、97%、98%、99%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等于评标基准价(7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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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审(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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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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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有负偏差的,评委可根据重要性酌情扣分,最高扣 0.5 分;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或负偏差项数达到最高项数的,按废标处理。
说明:投标人需按照采购需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光伏组件、逆变器相关技术参数响应证明材料(可以是检测报告或产品证明书或官网查询技术参数截图或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规格书),否则将直接影响其评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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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评审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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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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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应至少包括①产品质量保证承诺②现场服务措施③故障解决能力④应急服务响应时间
基本服务要求:
响应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
能达到基本服务要求并结合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维修点、维护履盖面和维修力量等)是否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2-4 分,达不到基本服务要求,得0-1.99 分。缺少评审要点或评审要点不符合需求的、套用其他方案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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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评分因素
(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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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设计方案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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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系统配置(3分)
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主设备的光伏系统综合设备选型、配置计算及优化方案、电力接入方案是否全面完整、技术先进、针对性强,得1.5-3分;较为全面完整、技术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0-1.49分。缺少评审要点或评审要点不符合需求的、套用其他方案的均不得分。
② 光伏方案(3分)
光伏排布方案是否合理优化、是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光伏布置是否有利于建筑功能综合利用,实现建筑节能。支架选型设计是否结合工程实际进行科学计算,是否有相关优化方案。提供光伏组件布置方案及建筑物上的效果图的,得1.5-3分;方案较为节能、优化一般的,得0-1.49分。缺少评审要点或评审要点不符合需求的、套用其他方案的均不得分。
③ 发电量(装机容量)与系统效率测算(3分)
发电量(装机容量)与效率计算使用数据、测算方法、计算精度是否合理可靠,选用组件保证并能够达到承诺效率的方案和措施是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得1.5-3分;方案和措施针对性一般、较为可行的,得0-1.49分。缺少评审要点或评审要点不符合需求的、套用其他方案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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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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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至少包括①项目进度安排表②项目实施方案③供货组织及运输安排。
投标人须针对上述每项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满足采购需求。以上内容阐述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得2-3 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0-1.99 分。缺少评审要点或评审要点不符合需求的、套用其他方案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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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方案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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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至少包括①项目总体概述②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③安全文明安装及环境保护措施④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投标人须针对上述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必须满足采购需求。以上内容阐述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得2-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0-1.99分。缺少评审要点或评审要点不符合需求的、套用其他方案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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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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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投运备案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5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组件采购、安装及运维业绩,得2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投运备案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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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http://49.73.84.193:880/#/login;
6.3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9 时 00 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49.73.84.130:81/#/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鼎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大丰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666号
联 系 人:顾海斌
电 话:138614113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楼
联 系 人:蔡新荣
电 话:1599509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