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整合全省招投标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08号),我厅于8月22日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建立符合住建部基础数据库标准的江苏省建筑市场诚信数据库,即包含企业、人员、项目、信用四类信息的诚信库。由厅市场监管处、信息中心负责建设。要求各地业务管理系统年底前与各市市场诚信库对接;今后各业务系统需要企业和人员信息的,直接从各地与省实时交换的统一市场诚信库中调取,以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为此,我办7月28日发出的“关于建立启用江苏省招投标统一诚信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招函[2014]12号)、(苏建招函[2014]13号)暂缓执行,各地按新标准进行的数据库改造、组织企业集中维护已有信息工作也暂停。电子招投标所需信息仍按原方式使用各地招投标企业信息库,下一步如何构建待省厅实施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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