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工作动态 交易信息 信用管理 学习园地
 
 
公共服务
关于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备采购的公告

【信息时间: 2022/12/15   阅读次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评标准备区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投影机及评标区电脑采购项目;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探测门采购项目及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见证室改造项目询价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资格审查区、开评标区、视频见证室等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质保期要求: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产品的经营资格及供货、售后维修保养能力;

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⑺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⑻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于2022年12月2012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5时00分00秒。

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回。

4、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招标人根据疫情情况可能会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开标,如果采用会提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

五、联系方式

⑴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大丰区飞达路100号

联系人:严顺斌

联系电话:83927018

⑵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17805199656


大丰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4、5楼(飞达东路100号)
邮编:224100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传真:0515-83927227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