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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区管理办法

【信息时间: 2016/12/7   阅读次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办法 

 

1、本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均凭电子感应卡入内。除招标人或采购人(包括代理行使评委职能人员在内一般不超过二人)、被委托中介机构人员(不超过二人)、参加评标的专家评委、招投标监管人员和交易中心服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进入评标区人员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统一在签到时交中心工作人员保管。凡在评标区使用通讯工具的,取消其参加评标的权利,是评委的取消其评标资格,并按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3
、参加评标人员进入评标区后,应服从交易中心管理,到指定的评标室入座。所有人员进入评标室后一般不得离开,更不得到其他评标室串门。
    4、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结束前,所有参加评标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应征得现场招投标监管人员同意后,履行登记手续,并由监管人员陪同出入。

5、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独立评标,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7、主持人宣布评标活动结束后,参加评标人员方可离开评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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