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工作动态 交易信息 信用管理 学习园地
 
 
公共服务
评标会议纪律

【信息时间: 2016/12/7   阅读次数:


 

评标会议纪律 

 

 

1、评标专家应按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入指定评标室,途中不得与任何人谈及评标事宜,不得随意走动、串门,更不得接触投标人。

2、评标专家应按规定及时关闭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并交给工作人员暂时保管,评标会议结束后,领回自己的通讯工具。

3、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早退,不得随意离开评标现场;不得接打电话或接待来客。

4、评标专家应客观公正地评判投标文件,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评标专家应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当对某一问题评审出现严重分歧且内容涉及到重大偏差时,评标专家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5、评标专家应对评标、定标的全过程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界透漏任何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有关的其他评选细节问题,保守评标全过程秘密。

6、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举报。 

 


大丰
版权所有: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维护:信息科(0515-83927236)苏ICP10002685号
地址: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224100 联系电话:0515-83927226
传真:0515-83927227 电子邮箱:dfzbcg@163.com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