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会议纪律
1、评标专家应按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入指定评标室,途中不得与任何人谈及评标事宜,不得随意走动、串门,更不得接触投标人。
2、评标专家应按规定及时关闭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并交给工作人员暂时保管,评标会议结束后,领回自己的通讯工具。
3、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早退,不得随意离开评标现场;不得接打电话或接待来客。
4、评标专家应客观公正地评判投标文件,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评标专家应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当对某一问题评审出现严重分歧且内容涉及到重大偏差时,评标专家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5、评标专家应对评标、定标的全过程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界透漏任何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有关的其他评选细节问题,保守评标全过程秘密。
6、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