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会议程序
1、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及工作人员签到,核对身份进场,并到指定位置就座。
2、现场监管人员宣布评标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申请。
3、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确定负责人。
4、工作人员向评委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评委熟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评标办法及标准等内容。
5、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宣布开始评标,召集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依次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评审过程中需进行询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先共同讨论确定询标题目及内容。
6、评标辅助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评委对各投标书评标得分的计算、复核、汇总工作。
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或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现场监管人员或招标人发现个别评委评分与大多数评委评分差异过大,有权要求该评委进行复核并作出解释,也可事后提请相关监管部门对其评标结论进行后评估。
8、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形成评标报告,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宣布评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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