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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 2018-0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决定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对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FCG20180273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

5)资金来源:财政

6)供货期限要求:2018830日之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7)质量标准:合格

8)质保期:两年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

1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256500.00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一标段帐号:3209820531010000074933,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221.231.122.12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 7 13日至20187 19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afeng.gov.cn/ggzy 或 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十、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8 8 3930分至10

2、开标时间:20188 3 10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 室(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四楼)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

联系人: 赵主任           联系电话:0515-68855434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泰西村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26199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