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庙镇梨花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工程


【信息时间: 2022-04-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草庙镇梨花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梨花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草庙镇梨花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区草庙镇圩东村

2.1.2建设规模:232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232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 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二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2 4 8 日至20224 14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至江苏省苏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4  19 930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775 544 586”,“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招标代理联系人:顾蓓蓓      联系电话:13236103333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段2022年 4月19日9时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37号瑞城国际苑会所二楼

3、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4月19日 9时30分00秒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梨花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系 人:王先生

   话:18051690107

 

招标代理:江苏省苏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37号瑞城国际苑会所二楼

系 人:顾蓓蓓

联系电话:13236103333  

 

本项目非进入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