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中2019年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补充答疑文件
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内容调整如下:
(1)原技术部分“校服品牌被市级(含)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知名商标,得1分”现删除此项加分项;
(2)原商务部分“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现调整为“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
2、本项目相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严玉春 联系电话:13912529176
招标代理:南京琼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宗美娟 联系电话:0515-83283686,17300566180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4、若各潜在投标人对本次调整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13日12点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则视同认可本次调整。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琼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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