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盐城市大丰区委党校内一处局部四层房产及一楼西侧四间门面房资产租赁项目


【信息时间: 2020-12-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资产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委党校内一处局部四层房产及党校一楼西侧四间门面房资产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DFCG20200493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12月25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2021年1月12日18:00时前

 现场竞价会在2021114930分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标的坐落

盐城市大丰区委党校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1680㎡/80㎡

另无产权部分

详见特别告知

土地使用面积

-

租期

3年

权利性质

-

用途

商业

房屋结构

混合

层数

4层/1层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

其他情况

详见附表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天房估字(2020)第DF600/ DF605号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01/09日

评估价

一标段年租金16万元、二标段年租金6.3万元

租赁底价

一标段16万元/年、二标段6.3万元/年

租赁方情况

基本情况

租赁方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学苑接待中心

经济类型

全民所有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20815607115

法定代表人

张建新

注册地

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97号

租赁方承诺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租赁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租赁方决策文件

资产处置请示意见批复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特别说明

一、本次租赁标的为两处不动产的租赁;

二、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租赁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租赁标的实际情况。

三、本租赁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内容

租赁底价

1

党校宾馆楼1680平方米,内局部四层房产经营项目须为宾馆,内部装修至少以二星宾馆要求装潢,宾馆外部装修根据委托方要求与党校整体风格一致。

16万元/年

2

党校门面房80平方米,一楼西侧四间。

6.3万元/年

四、承租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租赁方方能协助承租方办理租赁标的租赁等手续;

五、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方退出房屋时,裝修应保持完好,承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不得影响宾馆的正常使用。承租方后增设的可移动物品、设施,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搬离,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物权,相应的可移动物品、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六、承租方严格按照国资办要求,预交水电费。

七、承租方签订合同时,缴纳押金和第一年租金。

八、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以党校及学苑接待中心名义对外宣称、经营和广告。

九、承租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出租人无关,由承租方单独享有承担。

十、承租方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单独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十一、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

十二、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承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租赁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承租方愿意按照租赁标的实际状况竞买,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承租方

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无经营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二、意向承租方承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承租方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租赁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备查文件

评估报告

交易指南

意向承租方于2020年1225日-202111218:00时前,至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或进入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下载附件操作指南)进行网上报名。请报名人按所报标段进行报名,报名方式及下载文件的具体步骤如下:

(1)下载产权交易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主页下载)。

(2)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操作,仔细阅读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在单位名称中填写个人名字),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价会开始前,意向承租方需提供1、纸质报名材料;2、对租赁资产文件资料的书面确认(需带公章及授权人签字);3、承租承诺函;4、报价单单独密封封装。

一、意向承租方对照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提供有关报名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原件验证。

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4、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5、租赁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2020年1225日-202111218:00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或进入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下载附件操作指南)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 0515—83927236或咨询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联系人。

三、确认合格意向承租方:挂牌公告期满,现场竞价会开始前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1、意向承租方在2020年1225日-2021112日18:00时前按所报标段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一标段账号3209820531010000107738;二标段账号:3209820531010000107747交纳2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承租。交易中心仅接受意向承租方以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承租。请提前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确保保证金在截止日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2、会计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一旦交纳保证金,即为视为已经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六、交易方式:

产权租赁:1、本次租赁流程须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方可举行,两家以下意向承租方视为流标;2、报价单为一轮应价,现场拆封后以报价单最高报价为竞价底价进行现场竞价,以最高应价确定承租方(如现场竞价无人竞价,报价单最高报价即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七、现场开标安排:挂牌公告期满于2021114930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现场开标并竞价。

八、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原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九、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十、成交结果的公示: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十一、成交后承租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详见附件承租承诺函第10条及附件第十章。

十二、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服务单位

盐城市天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管海林

联系电话

15251084840、139146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