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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农村生态治理工程测量及检测服务


【信息时间: 2018-09-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农村生态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测量及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境内

2、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全部内容

3、服务期限: 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质量要求:所有检测行为、测量行为、检测方法、结果均应符合相关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检测单位应按照规程规范和合同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性负责。检测报告应当对检测项目的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作出明确结论。

5、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6、服务费:上级批复概算的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独立法人。

6、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量测专业)和工程师职称。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用CA锁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921日至201892818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按标段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3209820531010000077823,联系电话:0515-8392704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的时间内中心窗口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c.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八、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三天前将原件送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afeng.gov.cn/ggzy或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水利局

联系人:陈一亮

联系电话:1585100580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28#

联系人:朱亮峰          

联系电话:18962076160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