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草庙镇2020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第一批一标段)


【信息时间: 2019-12-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草庙镇2020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第一批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草庙镇2020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第一批一标段) 工程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以及镇级资金 ,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草庙镇2020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第一批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注:泥浆泵进行施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草庙镇2020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第一批一标段)

2)工程地点:大丰区草庙镇

3)项目编号:DF20191208075

4)工程规模:66.01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补助以及镇级资金 

7)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清晰可辨(钢印除外),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投标人拟派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不予认可)。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5.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5.2、本项目只接受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9 12 13 1730分前(北京时间,以下同)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上传资料须经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飞达东路100号,联系电话0515-83927262、83927220)原件审核、网上确认后方可生效。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经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5.4、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7、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2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  3209820531010000094724联系电话:0515-8392704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12    19 9  30  分。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同时携一份纸质打印件盖章、装订、密封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

8.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或纸质打印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dfweb/)。

10、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155678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大数据产业园5号楼403

联系人:徐艺源       联系电话: 139620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