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沪苏集聚区排涝设施建设项目


【信息时间: 2020-0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沪苏集聚区排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沪苏集聚区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法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沪苏集聚区排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在沪苏集聚区;建设内容为V02排灌渠清淤、驳岸、污水管网、绿化等工程,其中驳岸长约1886.51米,DN400管道长约383米,DN600管道长约387米,绿化约12124平方米;工程规模造价约966万元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标段

2.4 项目编号:DF2020011008011428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3 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4.2 本项目只接受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0110日至2020 117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以下同)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报名。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等投标相关资料。上传资料须经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区飞达东100号,联系电话0515-83927262、83927220原件审核、网上确认后方可生效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经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201530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同时携一份纸质打印件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或纸质打印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沪苏集聚区凤阳路8号

联系人:刘韦华              

联系电话:15195123246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