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0年大丰区小海镇温泉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


【信息时间: 2020-07-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020年大丰区小海镇温泉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大丰区小海镇温泉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项目法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0年大丰区小海镇温泉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0年大丰区小海镇温泉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做法详见设计图纸。本项目约1283.14万元

2.2 计划工期: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资料报送合格。为方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时,投标工期暂按210日历天填写。纸质打印件按“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资料报送合格”填写。

2.3 招标范围:2020年大丰区小海镇温泉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是 

2.5项目编号:DF2020072912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人的不良记录。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类);

本项目对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严格实行在场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应考核奖惩措施;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详细考核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

3.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江苏省水利厅最新公布的C级或以上等级,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有权部门认定的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农田水利、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类似工程。

3.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清晰可辨(钢印除外),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水行政部分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水行政部分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和投标人拟派安全员水行政部分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8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不予认可)。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8)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江苏省水利厅最新公布的C级或以上等级证明材料;(9)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投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农田水利、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类似工程。(核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能反映上述指标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5.2 本项目只接受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20 7   29 日至 2020 8  4 日(北京时间,以下同)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报名。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上传资料须经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飞达东路100号,联系电话0515-83927262、83927220)原件审核、网上确认后方可生效。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经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8139:00时。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6.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8936344486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28号

联系人:朱亮峰

联系电话:1896207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