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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南阳镇广丰村康居工程0.4kV配电工程


【信息时间: 2019-06-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大丰区南阳镇广丰村康居工程0.4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丰区南阳镇广丰村康居工程0.4kV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丰区南阳镇广丰村康居工程0.4kV配电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区南阳镇广丰村

2.1.2项目编号: DFGC20190187

2.1.3建设规模:7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招标范围:大丰区南阳镇广丰村康居工程0.4kV配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失信行为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1.6.4.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 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614800 2019 621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 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62610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dafeng.gov.cn/dfweb/)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郁先生           联系电话:15961958509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便民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762669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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