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场管理局海丰农场高标准农田“占一补一”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市农场管理局海丰农场高标准农田“占一补一”项目施工招标 已由 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以 沪农场企划〔2020〕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由“沪苏大丰产业联动聚集区”占用补充资金支付,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海丰农场
2.1.2建设规模:3330亩,建安费用:1014.59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10天:2021年12月 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施工工期310天开工日期:2021.2.20
2.2招标范围:上海市农场管理局海丰农场高标准农田“占一补一”项目等工程的施工等,项目建设面积为:33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翻建防渗干渠2990米,提升总干渠1440米,翻建防渗支渠12222米,更换水泵1座,新建支渠退水涵18座、进水口488座,新建渡槽2座,翻建干渠分水闸4座、干渠过路涵4座,新建3.5米宽水泥路2590米,土地平整915亩,仓库改造3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详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
以上资质要求,以上第一条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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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其以上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19 日18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大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2月3日8时3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2 月3日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投标人应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口西150米)1楼咨询台,北门进。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有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由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原件可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也可单独密封提交):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
(3)总承包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须提供2020年3月以来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上发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招 标 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 海丰农场
联 系 人:王联恩
电 话: 1505109722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成斌
电 话:13761603500
地址:青浦区城中北路万寿小区1号楼中楼4楼
邮 编: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