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二)的答疑补充文件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付款方式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进场且具备施工条件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结算审定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余款(扣留承包人应维修而未维修由发包人维修发生的费用)。
2、其他不变。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