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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集聚区共青路西侧河道两侧绿化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公示


【信息时间: 2020-0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沪苏集聚区共青路西侧河道两侧绿化工程


补充通知(第1次)


各投标单位:


沪苏集聚区共青路西侧河道两侧绿化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第2.1.3条以下内容


2.1.3建设规模:绿化约30260平方米,造价约348万元。


更正为:


2.1.3建设规模:绿化约30260平方米,造价248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3条中“招标控制价”为以下内容:


设招标控制价,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条。


本工程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部分: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190465.69元。


更正为:


设招标控制价,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条。


本工程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部分: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198465.69元。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1.1条中“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为以下内容: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B证;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


更正为: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B证;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为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095858。


5、本次招标项目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二〇二〇

附件:
DFGC2020000602.JSCF
招标文件正文.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工程量清单.pdf
评标办法.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