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2018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恒丰村)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1、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时,不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打印件扫描件上传)”材料。
2、本次招标项目其余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