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道路保洁项目变更补充文件
(项目编号:DFCG20180289)
各潜在投标单位:
由于招标文件最低成本价加上招标代理费用已超出招标文件的最高限价,故作如下变更补充文件:
1、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道路保洁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100%缴纳,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现变更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招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100%缴纳,请投标人不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道路保洁项目费用组成表变更详见附表。
3、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缴纳时间变更为2018年8月24日下午16: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现变更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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