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大政发[2011]84号文件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23-05-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区各委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1]403号)要求,经区政府批准,现将《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1】84号)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