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三次)大中镇裕华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房屋拍卖


【信息时间: 2014-12-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公开招标公告

(三次)

大丰市大中镇裕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决定对大中镇裕华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房屋拍卖对外进行公开招标,因本项目第一、二次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现再次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中镇裕华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房屋拍卖

1.2项目编号:DFCG20140206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已经大丰市大中镇人民政府同意,具体标的情况如下:大中镇裕华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含固定资产,详见招标文件),主体三层,建筑面积约702平方米,临时用地活动板房搭建面积约150平方米,具体位置及现状由意向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任何对房屋现状的理解偏差而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负责。

另:大中镇裕华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房屋北侧长60米(南北向)、宽40米(东西向)的土地中标单位中标后可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未能协调、办理相关手续,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具体位置大中镇裕华小街黄海北路北端东侧(幸福大道与陈李线交叉口东北侧)

1.6招标底价:人民币280万元。

房屋拍卖成交后,招标人配合中标人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国土部门所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及出让费用、其余各相关部门征收的有关登记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承担人民币15万元,其余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1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为满足以下强制性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2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投标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3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201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至少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原件。

3.2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请投标申请人于2014123日至2014129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8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号窗口报名处)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83927220,传真电话:83927262。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投标);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

5、投标报价方式:两轮报价(如发生第6条情况则按第6条规定多轮报价),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

6、定标办法:招标单位或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第二轮次的投标报价,经二轮报价后,最终按第二轮报价从高到低依次推荐中标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报价出现最高报价相等的情况按下述办法确定中标人:

最高报价相等时,则最高报价相等的投标人进行下一轮次的报价,如仍出现报价相等的情况则按本办法依次类推,直至出现唯一的最高报价,该最高报价投标人即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单位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此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单位依法没收该投标人全部投标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1223900930(北京时间)

8.2、开标时间:20141223930(北京时间)

8.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9、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大丰市大中镇裕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顾 华       联系电话:13651589509

联系地址:大丰市大中镇裕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大丰市人民南路东侧)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正华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

3)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83927231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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