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21-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 54号)、《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 制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1〕403号)、《盐城市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盐住建招2021〕8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代理机构经营行为和招投标市场秩序,我局于2021年12月10日-15日组织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11月制定大丰区2021年度依法必招建设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工作要求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检查受检企业代理的依法必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检查的重点主要是项目招标前期手续是否完备、达到公开招标规模以上的项目是否依法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从业是否规范、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等设置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意见逐一与受检企业进行交流和反馈。

本次双随机共抽取9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共25个项目。今年我局不断加大对招标代理市场和招标程序的监管力度,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依法依规组织招标活动的意识也有一定的提升,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二、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表现形式多样,性质不一,经梳理归纳, 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代理合同不规范。有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组成员不在代理管理系统中;有的代理合同无签订时间;有的项目组成员中缺少项目组长;有的项目负责人无执业资格;有的缺少承办人确认签名;有的项目存在合同中约定的代理人员与实际操作人员不一致的情况。

(二)代理项目存在不规范行为。有的标段备案资料不完整, 缺少工程建设资金情况说明、现场踏勘等资料;发包方案中立项批复填写错误;有的项目清单内容前后不一致;有的项目评委专家抽取表未签字;有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业绩;有的招标公告联系人非项目组成员;有的招标文件和控制价封面盖章不全,日期未填写;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人员与成果文件盖章人员不一致;招标文件未填写控制价;有的付款方式中约定明确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的依据;有的缺陷责任期超出24个月。

(三)归档留存的招投标资料内容不完整。许多项目归档资料不全,有的无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有的无评委签到表;有的缺定标情况说明;有的缺工程预算书;有的中标人投标资料不全部分项目资料装订顺序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本次被检项目涉及到的代理机构要对照被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二)切实提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在我区从业的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招投标方面的业务知识,规范代理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提升代理工作质量。要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协助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针对招投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做好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在丰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认真做好国家及省、市招投标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监管过程中发现招投标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叫停、依法纠正查处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注重检查结果运用,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

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少问题都是共性问题,项目组成员的管理、招标文件编制、资料归档存在的问题较多,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继续维护好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专注业务更好的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