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1日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承租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租赁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承租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承租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13770280504 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承租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 3209820531010000129484 。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承租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承租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承租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同时承租方按已缴纳保证金进行竞价,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可参与竞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转让方确定承租方后,双方应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实行增长机制,详见租赁合同条款。 11、中标后承租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向承租方收取。(2)中租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中租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2、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招租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