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评审专家被判刑


【信息时间: 2024-05-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对2024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通报称,经查,13名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湖南省财政厅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对13名评审专家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予以解聘其中一名专家因犯投标串通罪被判有期徒刑予以解聘

 

 

13名专家被解聘,8名曾在评审中收受红包

记者对通报内容梳理后发现,本次湖南省财政厅通报中所涉及的13名专家中,8名专家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数名专家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接受吃请并收受好处

湖南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多名专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被处罚专家中最高被罚款2万元,非法所得罚没最高为5000元。

多名专家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因串标获刑专家“摸鱼”数年

通报中显示,专家谢立志,身份证号:432522198608******。2023年10月,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中查明,该专家曾被娄星区人民法院以犯投标串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通报中所涉专家谢立志因涉嫌犯串通投标罪,于2017年4月19日经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17年6月15日经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12月10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2月18日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2019年6月27日经本院决定逮捕,次日由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执行。

专家谢立志所涉案件,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了正式判决。被告人谢立志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6月28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

 

值得注意的是,专家谢立志因犯串通投标罪于2019年6月被判获刑,而直至2023年10月,在各级财政部门接受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中才查明相关情况,此人专家资格于本通报发布后才予以解聘

通报原文如下:

 

经查,有13名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对相关专家进行了处理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专家姓名:徐彧,身份证号:362531197703******。2021年8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2、专家姓名:熊凯旋,身份证号:430111196902******。2021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3、专家姓名:黄建科,身份证号:432623197208******。2021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4、专家姓名:颜新培,身份证号:430723196612******。2021年9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宁乡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5、专家姓名:郑明福,身份证号:430111195407******。2021年9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望城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6、专家姓名:陈炜,2019年7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接受过吃请。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7、专家姓名:邓灶福,身份证号:430111197210******。2021年5月,帮他人给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打招呼并收受红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8、专家姓名:罗彦,身份证号:430104195804******。2018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9、专家姓名:彭义军,身份证号:430103196612******。2018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10、专家姓名:王长治,身份证号:430502195410******。2019年7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接受吃请。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11、专家姓名:杨为民,身份证号:430105196211******。2020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接受吃请并收受好处。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12、专家姓名:谢立志,身份证号:432522198608******。2023年10月,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中查明,该专家曾被娄星区人民法院以犯投标串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13、专家姓名:陈武平,身份证号:430422197411******。2023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申请回避。衡阳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作出处以罚款2万元、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的行政处罚。同时,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各评审专家要引以为戒、加强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规范。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处理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及时报送处理处罚结果。

特此通报。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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