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南阳镇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祥南、祥西、南居段)


【信息时间: 2024-1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南阳镇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祥南、祥西、南居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75%、村自筹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区南阳镇祥南、祥西、南居

2.1.2建设规模:116.28万元

2.1.3项目编号:DFSL202411007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2招标范围:大丰区南阳镇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祥南、祥西、南居段)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招标文件为准。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1

大丰区南阳镇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祥南、祥西、南居段)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2091000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情况无废标情形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二)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并不超过最高限价

其它

不同投标文件间不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有的雷同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1.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规定

其它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三)清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清标。如投标人投标预算出现缺项、改变工程量项目名称或单位或数量、改变预备费、超过最高限价等重大偏差情形的,清标不予通过。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100分)

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0%≤下浮率≤15%)。

方法:

1、以参与A值计算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K2的取值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确定排序。

本工程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有关系数值。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无效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评审,直至选出1名合格的投标人。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最高投标限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网上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幸福路9号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13584775188

招标代理:江苏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锦和科技大厦13楼

联系人:杭永鹏

联系电话:15295697317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