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3 日8时00分至2023年 11月17 日18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受让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出售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受让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受让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燕 15161955460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129572)。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受让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 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同时受让方按已缴纳保证金标段进行竞价,未缴纳保证金标段的不可参与竞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同一竞价人按交易规则受让成交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出售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1)放弃成交项目或逾期未交纳成交价款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售方签订《苗木购销合同》或者未按本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拍卖服务佣金的; (3)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上述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盐城市大丰区鑫生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可以用于已经成交标段的代理机构拍卖服务佣金及补偿出售方的自身损失。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售人签订《苗木购销合同》,成交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付300万元,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11、成交后受让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1、按照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由受让方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三日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2、交易代理服务费用由转让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服务类标准向本次交易项目代理服务机构缴纳。3、成交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出售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2、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出售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