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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二次]新民中心河水质处理工程


【信息时间: 2018-07-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二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诚邀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民中心河水质处理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DFCG20180257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投放治理药剂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要求:降低河道底泥中的污染物,改善水体透明度,去除河水臭味。

7)工期要求: 80天

8)项目招标控制价: 30  万元

三、标段划分、项目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控制价

(万元)

1

新民中心河水质处理工程(二次)

         投放治理药剂     

30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至今需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污染治理或环境监测工程业绩。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信誉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②所做环保项目未被投诉。

5)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 5000.00 ),在开标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8309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账号:3209820531010000074880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投标人合同原件。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或 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 20188  3 下午09:00-09:30

2、开标时间: 20188 3 09:30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国际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丰华国际服务中心)。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小兵          联系电话:13815506226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开发区

开发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15-83600065/0515-83600609

2)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515-83608958、18261202233

地址: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四楼4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