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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吾悦广场住宅部分内部配电采购及伴随服务


【信息时间: 2020-09-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大丰区新城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吾悦广场住宅部分内部配电采购及伴随服务

2)项目编号:DFCG2020327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吾悦广场公建配套、住宅部分内部配电项目受电工程、设备及安装一系列伴随。(涉及高、低压柜,高、低压电缆,变压器等)。

5)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632215.52平方米,其中地上:477266.55平方米,地下:154948.97平方米。

6)资金来源:私有资金

7)最高限价: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32215.52平方米,其中地上:477266.55平方米,地下:154948.97平方米。

8)供货期限要求: 不超过90日历天,全部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逾期一天按3‰违约金扣减。

9)质保期:两年,从通过供电验收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10)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所供应的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并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号文件的验收。

11)建设标准: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16)。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标段名称:吾悦广场住宅部分内部配电采购及伴随服务

2)标段内容:吾悦广场住宅部分内部配电项目受电工程、设备及安装一系列伴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设备等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7)设备等制造厂商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8)制造厂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涉及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9)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约定如下: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1)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户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209820531010000103812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1)获得投标保证金账号后,投标单位通过基本户选择以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请投标单位根据所使用的支付方式把握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和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人可通过所开立的基本户选择网上银行、柜面电汇二种方式支付保证金。(重要提醒:无论是通过网银汇款还是柜面电汇,5万元以上的汇款,请在工作日9001700办理,以便于您的资金可以及时到账,同时,防止少数银行要求不一样,汇款前请先向您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做好咨询)。

2)开标时间截止前,请务必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在会员系统保证金缴纳明细查看页面查询到记录,否则可能会导致标书不予接收。

3)投标单位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失去投标资格。

4)投标人不需要到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2、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 http://ggzy.dafeng.gov.cn/dfweb/InfoDetail/?InfoID=8a98b92b-4bd3-4d80-afcf-ddb1d664dfbf&CategoryNum=029 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 051583927236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2、请各投标人于2020911202091718时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dfweb/default.aspx)

十、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1楼大厅咨询台,北门进。(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

2、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9301100分前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93011时,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3、开标时间:202093011

4、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开标三室

十一、特别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必选):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 946 780 026 ”,“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 “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新城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育红东路38

联系人:倪经理       联系电话:13921822627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方一号创意小镇9-1号楼409室(望园莱茵城北大门对面)

联系人:沈伟明      联系电话:0515-838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