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FCG20180221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渗滤液处理系统总平面布置图范围内工程,从渗滤液现有调节池进口至达标出水至渗滤液处理站红线外1m。
本次招标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内的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等设计施工导图、设备供货、安装、系统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上述闭口范围内所有设备仪表、仪器、阀门、电器柜、电缆、桥架、管道、法兰、三通、变径、控制系统、安装辅材(如垫片、不锈钢螺栓、支吊架、桥架支架、电缆支架)、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均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提供渗滤液达标处理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
(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供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系统所有建设内容。
(7)项目控制价:215万元。
三、标段划分、项目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项目招标控制价
(万元) |
1 |
盐城市大丰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渗滤液处理系统总平面布置图范围内项目,从渗滤液现有调节池进口至达标出水至渗滤液处理站红线外1m。
本次招标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内的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等设计施工导图、设备供货、安装、系统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上述闭口范围内所有设备仪表、仪器、阀门、电器柜、电缆、桥架、管道、法兰、三通、变径、控制系统、安装辅材(如垫片、不锈钢螺栓、支吊架、桥架支架、电缆支架)、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均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提供渗滤液达标处理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 |
215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各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2)各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5)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在开标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072472
注:投标人可通过所开立的基本户选择网上银行、柜面电汇二种方式支付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请投标单位根据所使用的支付方式把握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和到账截止时间。(重要提醒:无论是通过网银汇款还是柜面电汇,5万元以上的汇款,请在工作日9:00至17:00办理,以便于您的资金可以及时到账,同时,防止少数银行要求不一样,汇款前请先向您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做好咨询)。
(2)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各潜在投标人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在交纳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 5 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须具有二维码标识,若无二维码识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3)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省外投标企业同理核验;(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大丰(http://www.dafeng.gov.cn进入首页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8年6月20日 9时30分至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 10时0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口西150米,大丰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13705112636
联系地址:大丰区常新南路7号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亚兵 联系电话:13390713868,0515-83608958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疏港路电商产业园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