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中标公示
答疑补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征集公告】关于征集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供应商的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我省进一步规范全省预算单位小额零星服务类采购活动依托江苏政府采购网服务类网上商城系统,我区拟于近期上线运行大丰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简称服务商城,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

一、服务商城基本情况

(一)建设目的。服务商城是我区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小额零星服务类项目的电子交易平台,旨在为供应商公平参与相关活动提供便利,节约采购成本。服务商城的采购活动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平台中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需遵守省财政厅制定的平台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服务商城适用于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详见附件1)以内、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全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2025年50万元,以后年度按照省财政厅通知执行)的小额零星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服务品目。《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附件1),以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为依据制定,并根据江苏省全省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情况,及时更新完善

(四)采购模式。服务商城采用线上采购模式,提供公开比选、邀请比选、直接选取三种采购方式。对公开比选和邀请比选,采购人可选择最低成交价法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驻原则及条件

供应商驻服务商城采取自愿、诚信原则,凡是符合进驻条件的供应商,只需按平台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注册审核流程即可进驻。供应商在驻平台和在平台参与采购活动,均无需任何费用

供应商进驻服务商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进驻服务商城后,即可实现服务商城覆盖区域内信息共享,无需重复注册进驻。

三、其他事项

(一)服务商城网址:https://js.fwgov.cn。

(二)服务商城服务咨询电话:400-854-0093。

(三)供应商驻服务商城注册所需材料附件2、操作手册附件3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

2.供应商驻服务商城注册所需材料清单

   3.供应商驻服务商城操作手册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2

附件打包.rar右键保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