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各投标单位:
1、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文件要求,取消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关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或打印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其它不变。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农业资源开发局、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