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一期)一标施工 监理服务答疑文件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招标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但人员配备不得超过该文件中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的150%。本项目工程试验材料见证人员由具有工程试验材料见证资格证书的项目部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对监理方案做无标志要求,请各投标人知悉。
3、其他条款不变。
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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