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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苑宾馆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


【信息时间: 2023-1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苑宾馆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苑宾馆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  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大行审备【2023】14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大丰区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春柳北路19号

2.1.2建设规模:1号楼为独栋四层建筑,新增建筑面积约1400m2,装修(含改造)面积约9670m2。

2.1.3工程预算价:5702.19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项目编号:A3209040001000065001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1.7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1

东苑宾馆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室内外装饰装修、水电(含智能洁具)、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含拆除及清运原有电梯、新增电梯、轿厢装修等)、软装部分(窗帘、灯具、地毯等,不含活动家具)、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为准。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3.1.1条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或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中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2020年10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10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

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指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中的住宅、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和仓库的,应以扣除含住宅楼、商住楼中的住宅、公寓、工业厂房和仓库的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同时按投标人须知3.5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另行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上述业绩指标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2209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dfweb/default.aspx)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毅  

联系电话:13815568929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1号

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15950322488、0515-68859288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