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上海纺织产业园区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上海纺织产业(大丰)园区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行审发审[2018]132号,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上海纺织产业(大丰)园区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⑵项目编号:DFGC2018045502
⑶工期要求: 350日历天
⑷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153㎡,最大跨度37米
⑸质量要求: 合格
⑹资金来源: 自筹
⑺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⑻工程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张謇路169号
⑼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否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的厂房工程业绩(投标时至少需要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县(或县级区)及以上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或经工程所在地公证部门公证或提供官方网站下载地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等,投标人投标时还须提供能反映上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如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未提供证明原件的不予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单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为准】。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清单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7-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由社保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6)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 10 月 8 日至2018年 10 月 12 日18时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
(2)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人民币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捌拾万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全 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09820531010000078252
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可通过所开立的基本户选择网上银行、柜面电汇二种方式支付保证金。(重要提醒:无论是通过网银汇款还是柜面电汇,5万元以上的汇款,请在工作日9:00至17:00办理,以便于您的资金可以及时到账,同时,防止少数银行要求不一样,汇款前请先向您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做好咨询)。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⑵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⑶ 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afeng.gov.cn/ggzy/)。
十、投标前请关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纺织产业园区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廖光婴
联系电话:13611802825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大丰区黄海东路28,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系人:黄镇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