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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区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建粮食储备库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时间: 2022-10-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大丰区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建粮食储备库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大丰区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大丰区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建粮食储备库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新街(园业路)

2、工程规模:7000万元

3、项目编号:DFGC2022008704

4、招标范围:监理服务

4.1、监理范围:建设5.3万吨粮食储备库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建设2幢粮食储备库、1栋办公楼、配电用房,二期建设3栋粮食储备库、1栋结算中心及器材库。上述房屋建筑物及附属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和附加工作。

4.2、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所监理工程施工承包人、货物或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3、工程监理服务控制目标:

⑴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满足国家、江苏省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⑵进度控制目标:按期完成施工节点目标,确保在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竣工。

⑶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

⑷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的相关要求。

⑸合同管理目标: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跟踪管理及协助委托人的相关索赔事宜。

⑹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5、监理服务期: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时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方便投标文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必须填写数字工期时,暂按120日历天填写,但此工期不作为本项目监理服务期的限定。

6、监理合同估算价:50万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DFGC2022008704

盐城大丰区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建粮食储备库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⑴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⑵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⑶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⑷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⑸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⑹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⑴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①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②省内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盐城大丰区范围外无在监工程。

③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总监理工程师)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盐城大丰区范围内有1个在监工程,但必须提供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⑶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⑷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⑸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现场驻场监理员不少于4名,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政策要求、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工本费  0  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11 17 09 00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大丰区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新街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261249981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系人:黄镇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1529530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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