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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梨基地苗木栽植工程


【信息时间: 2020-0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梨基地苗木栽植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梨基地苗木栽植工程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项目法人为  江苏丰收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梨基地苗木栽植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梨基地苗木栽植工程位于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本项目约169万元,实施内容为定植沟开挖、苗木栽植,栽植面积约492亩,具体工程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为准

2.2 计划工期: 25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梨基地苗木栽植工程位于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实施内容为定植沟开挖、苗木栽植,栽植面积约492亩,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项目编号:DFGC2020001302

2.5 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涉及绿化或为果品专业合作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清单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7-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以上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1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且已竣工的面积不少于 100 亩的类似果园苗木栽植工程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施工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如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20 1 23 日至2020 2 4 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21016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丰收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疏港路199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9620395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 系 人:黄镇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

 

 

附件:
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梨基地苗木栽植工程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