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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农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6-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中农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大行审备〔2024〕10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丰区大中农场

2、工程规模:1#散装平房仓,建筑面积1759.6㎡;2#散装平房仓,建筑面积1759.6㎡;3#散装平房仓,建筑面积1759.6㎡;烘干车间、卸粮棚,建筑面积2813.11㎡;粮食仓储处理中心,建筑面积1778.19㎡;发电机房、变配电间,建筑面积209.59㎡;磅房及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9.61㎡;成品岗亭、地上式消防箱泵一体化设备、100T地磅、围墙(2.7m高空心围墙,1033.37m。建筑面积合计10589.3㎡。项目相关设备(安装)

3、招标范围:大中农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内容、时限相一致,包括其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监理委托服务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的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所有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协助委托人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对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建设工程保修阶段提供服务等监理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暂定210日历天,具体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监理服务酬金:79.64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乙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须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分别为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8、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7 03 09 0000秒。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dfweb/default.aspx)发布。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市仙鹤镇仙鹤西路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834820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佳晟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新村路同惠花园5号楼西侧物业办公楼

联系人:王兰

联系电话:18912521267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