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和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核查有效期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15-09-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相关投标单位

请相关专业投标单位认真阅读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和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核查有效期问题的说明》,并及时修改诚信库中的有关信息。修改信息注意以下事项

1.时间修改为两处,一处为基本信息中的“资质有效期”,另一处为施工资质中的“截止时间”。

2.满足规定的单位自行进行修改延期,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更新,此次延期不需现场原件审核。

3.服务电话:0515-83927262。

 

 

 

 

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