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在全市率先试行招标计划及采购意向公开提前发布机制


【信息时间: 2022-04-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一则“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粮食(种子)处理中心一期粮食(种子)加工线和烘干线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引起了不少投标人的关注。这是大丰区首次发布的招标计划,该区成为盐城首家试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县区。

根据2021年11月25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中提出“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大丰区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尝试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要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提前谋划,在平台上增设“招标计划”和“意向公开”两个栏目。

其中,“招标计划”公告包括标段名称、招标单位名称、项目估算价、项目类型、招标内容、计划发包时间等信息;“意向公开”公告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等信息。两个栏目的设置极大方便了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提前做好投标各项准备工作。试行以来,工程招标计划发布1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发布45条。

大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表示,试行招标计划及采购意向公开提前发布机制,从投标方角度讲,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从招标方角度讲,降低了项目流标的风险,推动了项目建设进程,更远地角度将就是优化了全区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