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草庙镇2024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


【信息时间: 2024-0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单位: 大丰区草庙镇2024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18页3.2.4(1)中“投标时投标人须将本条规定的费用分摊至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合价中,不单列,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这句话删除 2、本次招标项目其余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