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22-08-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1个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1403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我区招投标市场秩序我局于2022719-21日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项目情况:上半年进场交易的依法必招项目68控制价47.23亿元,中标价39.64亿元,平均下浮率16.09%涉及18家代理机构,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39个,占比56.52%使用综合评估法23,占比33.82%,其中评定分离的7个,占比10.29%

2.人员情况:为了双随机检查工作更加专业和公平,特向招标代理机构公开征集检查人员,目前检查库人员扩充至23主管部门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6名,代理机构人员17名。

3.抽取情况:2022721上午,检查组在区交易中心会议室现场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在68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了14个项目,在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9名检查人员,并将抽检项目与检查人员随机匹配。

4.检查重点:对受检企业代理的依法必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开展随机检查,重点包括项目招标前期手续是否完备、达到公开招标规模以上的项目是否依法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从业是否规范、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等设置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等内容。

二、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表现形式多样,性质不一,经梳理归纳, 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初步发包方案制定不完整、金额不一致

1.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服务、大丰港八中沟南侧雨水管道暗改明工程,初步发包方案内容不完整。

2.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揽胜路(凤阳路-通汇路)新建工程,初步发包方案投资金额前后不一致。

3.大丰区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工程、大丰区卯酉教育服务中心一期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初步发包方案填报的投资总额与项目备案证总投资额不一致。

4.大丰区大刘路(人民路-金海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初步发包方案计划开工、竣工间隔8日与服务期14日前后矛盾,且未将所有项目列出。

(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统一

1.大丰港八中沟南侧雨水管道暗改明工程(一期)、大丰区卯酉教育服务中心一期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开评标人员与实际开评标人员不一致。

2.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揽胜路(凤阳路-通汇路)新建工程,代理合同中组长注册资格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未填写完整

3.大丰区大刘路(人民路-金海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代理合同中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组长人员不一致。

(三)个别评标专家评审不严谨、程序不合规

1.大丰区卯酉教育服务中心一期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评标办法分值未严格按照货物类招标文件范本规定设置,报价得分范本是70分,该项目是42分。

2.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揽胜路(凤阳路-通汇路)新建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型评审约定,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95%,且评标委员会发现该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书面澄清或者说明。材料中未发现评委计算均价的环节,且部分报价为异常的未做出书面说明。

(四)其他问题

1.西团镇龙窑村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新型农村社区配电工程、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综合仓储物流工程F+EPC总承包项目、盐城市大丰区11个乡镇镇级污水管网普查勘探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报告内容不完整、未按照规范顺序装订整理。

2.大丰区大刘路(人民路-金海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中标通知书中出现文字错误,中标质量要求合格写成“合同”。

3.盐城市大丰区幸福大街(大四河-东宁路)公建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拟签订合同时间存在两套说法,中标通知书要求30天,招标文件要求5天。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本次被检项目涉及到的代理机构要对照被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二)切实提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在我区从业的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招投标方面的业务知识,规范代理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提升代理工作质量。要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协助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针对招投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做好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在丰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认真做好国家及省、市招投标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监管过程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叫停、依法纠正查处。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注重检查结果运用,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

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少问题都是共性问题,项目组成员的管理、招标文件编制、资料归档存在的问题较多,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继续维护好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专注业务更好的服务项目。

 

附件:大丰区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检查情况表(1).xls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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