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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西南片镇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信息时间: 2023-09-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有单位对盐城市大丰区西南片镇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疑问一:

投标人为燃气投资集团总部性质的,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子公司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镇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是否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答:投标人为燃气投资集团总部性质的,其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不是投标人。其子公司具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镇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不符合招标要求。

疑问二:

投标人为燃气投资集团总部性质的,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子公司有与三大气源供应商、其他气源供应商、LNG、CNG气源单位有气源合同,有天然气运输车辆、储存、调压等设施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答: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详细评审中第4条“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指标”中第①条表述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大气源供应商气源合作情况占10分【投标人(或投标人母公司)与上述三家中的一家气源供应商或其控股的公司签订气源合作协议得基本分6分,其余中、小型气源供应公司合同有一个得1分,与上述三家中的两家气源供应商或其控股的公司签订气源合作协议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最高得10分;】”,故投标人自身或者投标人的母公司与三大气源供应商、其他气源供应商签订的气源合作协议符合招标要求,投标人子公司与三大气源供应商、其他气源供应商签订的气源合作协议不符合招标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详细评审中第4条“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指标”中第②条表述为“采用LNG储备站、CNG减压站供气的,有LNG、CNG气源供气合同的得1-5分。”,故投标人自身与LNG储备站、CNG减压站签订的供气合同符合招标要求,投标人子公司与LNG储备站、CNG减压站签订的供气合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详细评审中第4条“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指标”中第③条表述为“投标人有天然气运输车辆两辆及以上(提供本单位自有天然气车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原件),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管道燃气设施保障供应措施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故投标人自身具有的天然气运输车辆、储存、调压等设施符合招标要求,投标人子公司具有的天然气运输车辆、储存、调压等设施不符合招标要求。

疑问三:

投标人为燃气投资集团总部性质的,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应管理人员或拟担任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的经考核合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答: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详细评审中第6条“投标人安全生产条件”中第

条表述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3分);”,故投标人自身的主要负责人、相应管理人员或拟担任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经考核合格是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相应管理人员或拟担任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经考核合格是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

疑问四:

投标人在大丰区已有实体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组建新的项目公司,是否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组建新的项目公司。

疑问五:

第三章评标办法3.5推荐中标候选人中,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是否应该是以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是否指特许经营权费用?

答:原招标文件表述有误,正确表述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指投标承诺的“每年按时缴纳特许经营费”。

疑问六:

有投标单位问评标办法中的“7天保供量”是否为居民保供量?

答:“7天保供量”为居民保供量。

疑问七:

评标办法评分项中有“采用LNG储备站、CNG减压站供气的,有LNG、CNG气源供气合同的得1-5分。”,是要求投标人必须要有采用LNG储备站、CNG减压站供气的供气方式吗?请明确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以及评分标准如何衡量?

答:评标办法中的上述表述是评分项,不是必须项,证明材料为供气合同,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横向比较评审,得分区间为1-5分。

疑问八:

评标办法中“投标人有天然气运输车辆两辆及以上(提供本单位自有天然气车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原件),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管道燃气设施保障供应措施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请明确此条要求中的“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管道燃气设施保障供应措施”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以及评分标准如何衡量?

答:投标人有天然气运输车辆两辆及以上的证明材料为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管道燃气设施保障供应措施,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文字表述,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表述内容横向比较评审;上述两点总的得分区间为1-5分。

疑问九:

评标办法中对“能保供7天用气量(保证正常7天供气需求量)”进行评审,请明确该需求量具体是多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以及评分标准如何衡量?

答:7天供气需求量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结合自身经验和相关政府规定进行测算,7天用气量的佐证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提供,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横向比较评审,得分区间为1-6分。

疑问十:

涉及提供合同的评分项较多(燃气经营权合同、气源合同等),是否可以在标书中只提供相关合同的关键页,原件备查?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合同的关键页。

疑问十一:

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发票等)是关联公司的,是否可以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和业务往来证明有效性?

答:招标文件中明确针对投标人的材料,仅能提供投标人自身的材料;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即可;具体要以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疑问十二: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指的是什么费用?

答: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指的是“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每年按时缴纳的特许经营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详细评审中第1条“特许经营费”评分标准。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评标办法.xml
DFCG202308005-1.XE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