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2022年下半年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22-12-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1403号),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我区招标投标市场良好运行,我局于20221216-23日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检查范围:本次检查范围自20227月至12月上旬的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共涉及96个项目(标段),按10%的抽取比例,随机抽取了10个项目(标段)作为集中检查范围。

2.检查重点:招标代理机构在各平台中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情况;招标代理合同委托情况;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设置情况;投标保证金收取情况;招投标书面情况以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等。

3.检查方式:双随机检查组通过线上直播项目随机抽取过程,所涉及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项目随机抽取全过程见证。检查组对抽取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意见与受检代理机构逐一交流、反馈,并进行确认。

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10家受检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未发现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招标代理机构规范从业情况总体良好,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档案资料不完整。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资料不完整,部分项目委托合同附件未签署时间;部分项目《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缺失;部分项目初步发包方案填报不全,只显示部分标段发包金额;部分项目档案资料未按要求整理装订。

(二)招标组织不规范。个别招标项目的项目组组长未按规定要求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部分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项目各方主体未按规定要求完整签署《开标记录表》;部分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未载明项目资金来源;部分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没有明确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和标准。

(三)招标业务系统不熟练。部分招标项目的代理人员在项目注册流程中存在立项批复、资金承诺函、代理合同、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未签章的情形;部分招标项目在备案环节存在未上传立项批复、初步发包方案的情形;部分招标项目明确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而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部分招标项目未公示具体废标原因。

(四)代理管理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有的招标项目项目组组长未在代理管理系统中注册执业资格;部分代理机构的分公司未在代理管理系统中注册,已在该系统注册的分公司没有执业资格人员和非执业资格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少问题都是代理机构的共性问题,说明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招投标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各方主体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继续维护好招标代理市场秩序。

(一)精细入微查漏补缺。受检项目的代理机构要根据通报的问题,及时检查当前项目的代理合同签订、招标文件制作、书面情况报告、网上备案信息申报等有无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其他招标代理机构要引以为戒,瞄准问题、查漏补缺,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出现。

(二)精准发力完善优化。我局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本次双随机检查结果,督促受检代理机构完成问题整改,同时以此次检出问题为监管抓手,在网上审核备案监管环节,瞄准检出问题、靶向发力,及时纠正招标代理机构业务不规范行为,切实提升招投标监管水平。

(三)精益求精巩固提升。招标代理机构下半年规范从业情况总体改善,我局将继续巩固监管成果,依托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年度考核、区招投标学会建设,搭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业务知识交流平台,实现以学促改、以改促行,规范代理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提升我区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

 

 

 

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