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8:30时至2024年11月04日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受让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转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受让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下载交易文件并提交交易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媛媛 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 3209820531010000133790 。 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电子平台注册登记时录入的“基本户”,仅意向受让方注册登记时录入的“基本户”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才能被系统正确识别,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时间截止前提提交的交易保证金未被产权交易电子平台识别的其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负,视为意向受让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意向受让方放弃本次交易意向使用资格。 特别提醒: 参加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大丰区开发区内,西康路东、南环路南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竞价的,请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账号提交交易保证金,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未足够缴纳保证金的不可参与竞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受让成交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转让方将没收其所提交交易保证金: (1)放弃成交项目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或者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3)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使用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转让方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纳: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办理相关手续。 1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依据《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851号)文件标准执行,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涉。 12、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对外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