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8:30时至2024年 8 月 28 日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竞买人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出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竞买人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4、各潜在竞买人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使用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媛媛 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竞买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133246。 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竞买人以竞买人在产权交易电子平台注册登记时录入的“基本户”,仅竞买人注册登记时录入的“基本户”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才能被系统正确识别,竞买人在交易时间截止前提提交的交易保证金未被产权交易电子平台识别的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视为竞买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买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使用资格。 特别提醒: 参加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多个标段海使用权出让竞价的,请按照各标段交易文件规定的账号分别提交交易保证金(各标段交易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各竞买人提前办理各标段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同时受让方按已缴纳保证金标段进行竞价,未缴纳保证金标段的不可参与竞价。 本项目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851号)文件标准收取。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竞买人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买人按交易规则受让成交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出让方将没收其在该标段所提交交易保证金: (1)放弃成交项目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或者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提交第一个养殖年度海域使用金; (3)未按本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拍卖服务佣金的。 (4)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5)不按交易文件规定向南京师范大学缴纳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籍调查、用海海域价格评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等服务项目提交服务费用的。 上述没收的交易保证金,出让方可以用于已经成交标段的代理机构拍卖服务佣金及交易中心服务费支付以及养殖用海海籍调查、用海海域价格评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等服务费用等,以及补偿出让方的自身损失。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使用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出让方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海域使用金缴纳:先付后用方式,海域使用金按养殖年度支付。 第1个养殖年度海域使用金的缴纳: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纳第1个养殖年度的海域使用金,办理相关手续。 后续养殖年度的海域使用金于每年6月30日前缴纳。 11、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代理机构缴纳拍卖服务佣金,缴纳依据苏招协【2022】第002号文件标准×34.8%计取,佣金结算时按每个独立标段分别计取,计取基数为1个养殖年度成交总额,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视为已将该报价计入后续经营成本,与出让方无涉。 12、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依据《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851号)文件标准执行,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结算时每个独立标段分别计算,计取基数为6个养殖年度成交总额,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视为已将该报价计入后续经营成本,与出让方无涉。 13、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师范大学缴纳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籍调查、用海海域价格评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等服务项目服务费用,费用由本轮(次)出让成交的所有受让方共同提交,费用提交标准为: 各宗海域提交的费用=6280000.00元/本轮次总成交面积*受让该宗海域受让面积。 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视为已将该报价计入后续经营成本,与出让方无涉。 注:南京师范大学服务总费用为628万元。 14、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放签订《出让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5、履约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提交第1个养殖年度的海域使用租金前,向出让方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海域使用金6个养殖年度合计成交总金额的10%。 16、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7、出让方同时在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对外批露本项目的出让与成交等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