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18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受让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转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受让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下载交易文件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受让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或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顾海娟13815568198。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133497)。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单位基本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需与诚信库账户一致)。意向受让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 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同时按已缴纳保证金的受让方进行竞价,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可参与竞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人按交易规则受让成交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转让方将不予退还其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提交的交易保证金: (1)放弃成交项目或逾期未交纳成交价款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上述不予退还的交易保证金,盐城市大丰区兴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可以用于已经成交项目的交易费及补偿转让方的自身损失。 8、成交方式:①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按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具体详见资产转让文件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11、成交后受让方无需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相关规定收取。 12、成交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后,转让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3、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四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4、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5、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转让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